天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拖欠工资将被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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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7:2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11月16日消息(记者王嘉军 实习记者杨钧天) 天津市建委将出台建筑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在解决拖欠问题之前,严格限制其市场准入,并记入信用档案.而档案可以上网查询. 天津市遏制拖欠的具体措施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建立诚信劳务分包企业名录;禁止劳务发包人直接与劳务队长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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