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窃贼用“私刑”敲诈钱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1月20日讯章丘一男子抓住两名盗窃自己厂内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后没有报案,而是采取非法拘禁的方式敲诈对方的钱财,结果从一名盗窃案件的受害人变成了一名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17日,该男子被章丘警方抓获。 2006年5月份,章丘市普集镇普东村张某开的黏土矿多次被人盗窃熟料,张某便组织人员夜间进行巡逻。一天凌晨2时许,两名男青年开着农用四轮车进入了黏土矿,正在实施
张某等人先是拿着木棍将盗窃用的农用车玻璃砸坏,然后又将两名男青年关入小屋子,以殴打等手段相威胁,让二人给家里人打电话,让家人拿钱来赎人。从凌晨2点到下午5点,两名男青年被关押了十多个小时,直到他们的家人拿来5000元钱,张某还将二人的两部手机、一辆摩托车扣押,最后将他们释放。后二人因盗窃煤炭被抓获。 经审查,二人供出了今年5月份在盗窃张某的黏土矿熟料时,被张某抓住,并被张某非法拘禁、敲诈钱财、扣押物品的情况。11月17日,章丘市公安局明水第二派出所与刑警一中队联合将张某抓获。目前,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张树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