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28个月零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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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沭11月20日讯临沭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治理民工工资拖欠,全县6000多名农民工从2004年5月起已全部按月领薪,农民工工资拖欠登记表上已连续28个月出现空白。 “俺在临沭打工已经两年多了,老板发给俺们的工资都是当月发,因为工资发得及时,今年俺又介绍了3个亲戚来临沭打工。”近日,江苏赣榆县欢墩镇的李华中喜滋滋地说。
为彻底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县在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在长效管理上做文章,他们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改建、扩建及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一律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征收劳务工资保证金,存入专户。一旦发现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立即将劳务保证金用于偿还拖欠、克扣的农民工资。该县今年60余个工程中累计缴纳保证金199.26万元,为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 该县规定,在每一个工程竣工结算前,都要经过严格审查,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现象,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退还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双方还要分别到县清欠办公室办理工程兑付证明和工资兑付证明,否则建设局施工科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得将工程交付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必须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并把结算情况如实上报到清欠办公室,不按时上报的单位,将在年终综合考评中给予减分。 与此同时,该县还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拨付情况的监督力度,在每个施工企业内聘请一名农民工为信息员,及时举报拖欠工资的行为。 通讯员 王 欣 记 者 胡志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