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站区、政务新区城管正式获得执法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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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天上午,合肥市城管执法局分别与新站区城管执法分局、政务文化新区城管执法处签订委托行政处罚协议——这意味着这两个区的城管人员,即日将正式拥有执法资格。 据介绍,长期以来,合肥市新站区和政务区因不具备城管管理执法主体资格,不具备行政处罚权,严重制约了区域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如今,当这两个区从合肥市城管局手中获得委托后,将正式拥有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可以更有效地解决区域的市容、环境等多
本次合肥市城管局授予新站、政务区的执法资格委托期限是:自2006年11月20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少殊 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