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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暖气费将停水断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1月20日热线消息“物业贴出通知称,如业主不在11月26日前交齐2006年度的取暖费,将被强行停水停电。这太不合理了。”今天上午,家住邹城市峄山小区的张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不满。记者就此来到了张先生所居住的小区,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也谈到了他们的无奈。

  20日15时许,记者在邹城市匡衡路峄山小区院内见到了一张通知:“今冬取暖费18
元/平方米,请各住户于11月26日前交至物业办公室,逾期不交者,予以停水停电处理。”落款为11月15日。路过的刘女士说,她认为业主使用暖气与否应该是自愿的,不交暖气费就被停水停电的做法太不合理。她谈道,目前在该小区居住的很多年轻人都是贷款买的房子,本身就欠了一屁股债,一年两千元左右的取暖费实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还有一些业主平时就一个人独住,交上千元的取暖费也感觉有些浪费。采访中小区部分住户也认为,物业张贴的该通知带有明显的强迫性,无法接受。

  随后,记者来到了峄山小区物业办公室,对此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郝先生却道出了他们的无奈。据他介绍,该小区共有400余户居民,每户住房内都安装有供暖设备。由于居民家里的暖气管道都不是单户控制的,因此只要有一家不想使用,其他住户也要受牵连。而且物业公司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冬季供暖,他曾经做过预算,如果400多户业主中有20%不使用暖气,当年物业就将赔钱。自11月15日通知贴出后截止到20日,只有20多户交纳了取暖费。他们实在是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难题。因此,小区物业部门在经过多次研究后,才拿出了对策:在此居住的业主,一律要按照房屋面积交纳取暖费,否则就停水停电。他表示现在物业所面临的是“不供暖有意见,供了暖不讨好”的难题。


记者 李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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