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车劫案犯一审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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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3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去年12月29日,江苏来京男子刘美祥为制造事端解决个人问题,手举两把自制手枪将北京一辆14路公交车劫持,当警民合力将其制服时,刘美祥开了枪。刘美祥还制造了1枚完整的爆炸装置。案发后,在刘美祥的指认下,民警在永定门一处铁路边找到了这枚炸弹。 昨日上午,这起曾轰动一时的“府右街劫持公交车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宣判,法院
据《法制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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