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依据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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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成都将公布“权力清单”,4715项行政处罚有据可查 本报讯(记者李秋怡实习生张守帅)法律、法规、规章授予政府部门哪些权力、哪些责任?权力应该怎样行使?昨(20)日召开的成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称,《成都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近期将向社会公布,明确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05年10月起,成都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开展行政执法职责界定工作,对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中行政机关的执法职权、执法依 据、执法程序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共理出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18个,其中,行政机关50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8个,依法受委托的组织40 个;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1416部;行政行为5602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408项,行政处罚4715项,其他行政行为479项。《成都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按行政机关(组织)排序,每个行政机关(组织)中分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执法主体,分为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的组织3类;第二部分是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第三部分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行政行为,分为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3类;第四部分是行政执法程序,以图表形式表述,画出行政执法流程图。 《成都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公布后,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的组织),都要按照成都市政府要求,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主体到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都将据此对照检查,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