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买公车禁超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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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35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南京市近日发出通知,事业单位配备和更新车辆的价格不得超过20万元,排气量不得超过2.0升。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20人以下的,可配备车辆1辆;20人以上的,每20人-30人增配车辆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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