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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培训学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祝茜)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简称新起点学校)在广告中宣称2004年度的MBA联考“状元”徐晓元是该校学员,但实际上徐晓元根本不知有该学校。近日,东城法院认定盗用“状元”光环的新起点学校侵犯了徐晓元的姓名权。

  法院认为,新起点学校的广告盗用徐晓元的姓名,从事具有营利目的的行为,应该赔偿。最后法院判决新起点在侵权网站首页上连续15日向徐晓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徐晓元
8000元。

记者: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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