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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女儿幼儿园中偷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甲 通讯员王晓宇)何女士在幼儿园给女儿办转园手续时,竟顺手盗窃了幼儿园老师的数码相机和现金。11月4日,前科累累的何女士被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4月4日上午11点,何女士到石景山一所幼儿园为女儿办理转园。见校长办公室没人,何女士转身进了旁边一间屋子。当时桌上放着一部数码相机和一个包,她上前将相机装进自己的口袋,又将桌上的包打开取出几百元现金。得手后,何女士顺楼梯上了二楼,在
一间摆放着钢琴的教室里,她又偷走了几百元现金。两天后,警方找到了何女士。

  何女士是一家电视台国际广告中心的职员,有着不菲的收入。然而,她的履历却是前科累累,1989年,她因盗窃罪被判12年,2002年,又因偷窃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

记者:刘甲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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