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翻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57 重庆晚报 | |||||||||
明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 据悉,因各地每年都会要编制住宅建设发展规划,而属于规划内的建设用地不属于
据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中央分成部分,按照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地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透露,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1倍,征地补偿安置费也将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2倍,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也将有所提高。根据测算,地价总水平将增长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但不同用途地价受影响不尽相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实际用地的出让价格将提高40%到60%。据北京晨报、竞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