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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养老护理员专业化职业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近日,我市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的意见》,对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的培训原则和目标、培训对象和方法、培训内容和期限、培训考核、培训师资等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步伐,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
市民政局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相关意见。

  《意见》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和从事养老服务事业的单位,应当建立培训工作制度,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内、居家养老服务中从事养老护理员职业的人员和准备从事养老护理员职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各区市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培训初、中级养老护理员,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市民政部门主要负责高级和技师的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也可借助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培训。对从事养老护理员职业的“4045”人员的培训,可以向本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再就业培训项目。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基本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掌握老年人生理特点、心理特点、护理特点、常见疾病、营养需求等,掌握老年人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养老护理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培训考核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职业证书。

  (本报记者 李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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