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征收标准提高一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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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40 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张晓松 韩洁) 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不变,各等别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对于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律按实际
(相关报道刊第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