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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是否合法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近期将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记者王玲)一个人从出生到上学、工作,直到退休,需要跟政府打交道的地方可太多了。可不少市民在面对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时,却并不清楚其执法依据在哪里。今后,这样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善。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以下简称《依据》)日前出台,近期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从2005年10月起,成都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开展行政执法职责界定工作,对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规定中行政机关的执法职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共理出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18个、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1416部、行政行为5602项。《依据》按行政机关(组织)排序,每个行政机关(组织)中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执

  法主体,分为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三类;第二部分是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第三部分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行政行为;第四部分是行政执法程序。

  《依据》将于近期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各部门公众网向社会公布。之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将按《依据》对照检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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