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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不得开“公寓酒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家住成都棕北的李大妈最近发现小区里经常有很多陌生人出入,原来有人租了小区内的几套房子开了一家“公寓式酒店”。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寓式酒店”这些社会旅馆,《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即将出台,针对社会旅馆与居民住宅的混杂的现象,提出了社会旅馆经营区域要集中的规定,此规定从立法层面
上突破了目前社会旅馆经营区域规范问题。据了解,该《办法》的制定出台在全国尚属首例。

  现状:居住区内开酒店,好吵!

  昨日,记者对东大街和科华北路上的几家公寓式酒店进行了调查。

  在科华北路与锦绣路交汇的地方,随处可见公寓酒店的招牌。在某新落成不久的商业广场上,偌大一栋大厦里,有近一半都是公寓式酒店。记者以旅客身份在某酒店登记处要求看房,其服务人员随即带着记者前往其客房区,乘电梯、穿楼道、过花园,“几经周折”终于来到了该酒店的客房区。记者看到,同一层楼上以电梯为界,右边是装修风格统一的酒店客房,左边的则是自住居民。由于有些人不愿将房屋租作酒店,因此才有居民住宅与酒店混杂的情况出现。

  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与类似酒店客房毗邻而居的居民,多数居民对与酒店混杂而居的状况感到苦恼。一位年轻女士告诉记者,她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屋,孰料搬进来之后才发现周围几乎全部都被改造成了酒店。“经常有客人在楼道里大声喧哗,还有很多男女来开房,环境实在太差了!”

  规范::社会旅馆集中区域经营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中,其规范的范围包括非星级宾馆、饭店、招待所、度假村、疗养院、俱乐部、会议中心、培训中心和个体旅馆。成都市旅游局副局长和育东介绍,目前成都市现有社会旅馆2486家,大多数社会旅馆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落后,设施设备老化,甚至少数社会旅馆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该市旅游业形象。

  针对居民住宅和社会旅馆混杂的现象,《办法》提出了社会旅馆经营区域不得有居民住宅的原则性规定,并提出了社会旅馆经营区域集中的规定,从立法层面突破了目前社会旅馆经营区域规范问题。《办法》出台后,成都市旅游部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居民住宅和旅馆混杂的公寓式酒店等住宿点进行清理。

  另外,针对社会旅馆管理水平落后、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办法》则明确提出了由旅游管理部门会同质监部门制定《社会旅馆设施设备与服务质量标准》,通过标准来引导社会旅馆提升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考虑满足不同层次住宿者的需求,因此对没有达到该标准的社会旅馆,只要有合法的证照,达到安全等相关要求,仍可经营。”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称。记者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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