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私途中一半以上猎隼致残或失性再不能飞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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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49 新京报 |
二道贩子的中外勾结 当地的二道贩子很快和外籍收购者形成走私网络。 对比其他省份,马晓波所管理的西海固地区更为复杂。在这个穷困之地,中国人参与走私猎隼相当集中。西海固就是一个走私猎隼的金三角。马晓波说,暴利让形形色色的中国人牵涉其中,形成中外勾结态势。 猎隼带来的收入相对丰厚,一度让海原县不足500元年人均收入的农民们收入大幅提高,让马晓波感到最可恨的是其中的二道贩子。 综合当地警方多位知情人士说法,活跃在海原县的二道贩子共5人,年龄大约在30-40岁之间,他们起初因为某种原因跟前来收购猎隼的外国人相熟,帮着外国人到农村收购。 早期二道贩子们不懂行情,只是跟着赚“吃茶钱”。倘若外国人生意好,会给这些人茶钱用以庆祝。“一个叫田进国的,一年内茶钱起码收了2万4.” 久而久之,二道贩子们也掌握了个中门道。凭借对当地的熟练,他们“先下手为强”,抢先一步到农村收购,加价转卖给外国人,甚至自己直接越过到当地的外国人,找到出价更高的买家。 海原县森林派出所所长马尚财说,国内的二道贩子曾一度与外国收购者交恶,导致后者联合拒买其手中的猎隼。 尽管二道贩子也帮外国人通风报信躲避警方打击,但因利益关系的若即若离,二者关系远不如外界看起来那样和谐。本报记者在当地采访获知,在运输的环节上,外籍收购者始终对当地人存在着高度的依赖。 具体而言,西海固的外国人购买猎隼后,出钱隐秘寄养在当地农民家里,达到一定数量后,有专门的送货人,将它们送到指定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或者北京,其中去乌鲁木齐雇车的行价为7千至8千元。 “这直接导致走私案件人赃俱获的难度很大。”宁夏森林公安局长主任科员张青军说,目前在宁夏只有两起猎隼案,对外国人作出了刑事处罚,其中一人被判两年。“处罚力度小的关键原因是,不法分子利用人货分离逃避法律约束。” 走私途中的悲剧 在走私途中,有一半以上的猎隼因致残或失性而再也不能自由飞翔。 《新华每日电讯》的数据显示,1997年宁夏猎隼仅剩1000多只。仅1992年—1995年,我国新疆、甘肃、青海三省区有关部门共缴获猎隼1000多只,抓获偷捕猎隼者达3000余人。 当时,这些猎隼主要通过汽车运输到北京首都机场,在那儿被运上直达中东国家的航班。 由于机场海关严查猎隼走私,为防止猎隼鸣叫移动,它们被白布紧裹翅膀,同时包上头套或者被缝紧眼睛,装在行李或者集装箱的角落,生命力强悍且走私顺利的将可存活。 而有一批猎隼在公路运输过程中,因途中时间长久而被闷死。 之后,北京海关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位国家林业局的人士说,1998年前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带队,在首都机场查了好多次。 猎隼走私者由此就舍弃首都机场,改由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和红其拉甫陆路口岸走私。仅1999年一年,新疆共查获走私出境的猎隼186只。 2001年中国打击猎隼的力度不断加大。加上“9·11”事件之后,国际上普遍细查中东航班。结果是,走私转向了北京和乌鲁木齐之外的机场。这些口岸包括天津、青岛、广州等城市。 一位和外国走私者相熟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走私者甚至绕道新加坡转机泰国,进而飞回中东国家。 据这位人士的说法,并非所有的走私者都是背着海关藏匿猎隼,事实上海关是猎隼走私的最后一个环节。“猎隼走私链条中的最后一环也有专人负责,价格如下,早年是100美元一只,2000年之后价格涨了数倍”。 “由于航线过长,走私中更多的猎隼死于空中的箱子里。”这位人士说。 据新华社统计,在查获的猎隼走私案中,有一半以上的猎隼因致残或失性而再也不能自由飞翔,甚至被折磨致死。 联防打击偷捕猎隼 当地公安厅和林业厅等多个部门联合打击走私,但遭遇人员和经费问题。 2001年之后,各方严控在中国形成公识。今年9月19日在宁夏召开的猎隼专项打击会议是该区首次联合协调会,会议强调多部门联动,在各个环节加大打击走私猎隼力度。 9月的协调会之后,宁夏的林业、出入境管理两大部门均有所行动,内容包括林业部门基层普法、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固原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现宁夏森林公安局政委刘以瑞说,“至今尚未发现盗猎现象”。 但公安、森林部门展开的联防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马晓波并没感到很乐观。以海原县为例,马晓波说,全县仅有刑警20名左右,对待其他刑事案件尚捉襟见肘,如何还有能力去介入中外勾结的棘手的猎隼案。 林业部门也有相同的苦衷。整个海原县城只有8名森林公安,经常连工资都发不出来,还要承担森林防火、林区治安、林区禁牧和治安案件等责任,根本无人力财力更多专注猎隼案件。 马尚财是海原林业派出所所长,他认为最有效也是他最希望的打击走私手段是“彻底堵死海关,切断国内外市场。” 棘手的外籍盗猎者 拘捕一个外国人需要非常复杂的法律程序,致使打击走私猎隼成为棘手难题。 让马晓波更感头痛的是,涉案人员的外籍身份。他始终掌握着那些专项打击会后仍未离开县里的少量外国人的行踪。 “这些盗猎者收购者入境后,都会在我这儿登记。”马晓波说,他们大都持有旅游和商务签证。“但其实他们在当地并没有相关项目。” 甚至有些外国人私下跟他说“我们是搞猎隼的”,当他是朋友告诉他很多内情,但就是不能人赃俱获,所以只能看着他们在县里出没。 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申照全对此也有感触,排除一般野生动物保护的难度(比如人赃分离等),猎隼保护的根本困境在于,一种在法律上来说非常复杂的涉外案件,却落在国内最贫穷的西北地区。 申照全说,就出入境管理部门来说,拘捕一个外国人需要非常复杂的法律程序,一般而言需要报自治区公安厅外事局,随后上报至外交部和该国大使馆。“原来两个无证的入境者,八成搞猎隼的,我们关了两个月,最后还得我们掏钱买机票送人家去北京。” 牵扯到案件的特殊性,需要聘请翻译、照顾有特殊宗教信仰人的民族习惯单独开小灶,等等,所有花费都不是基层所能承担的,“国家标准是一名公安人员年均经费2万元,我们现在能有2500已经很满足了。” 所以,申照全说,西海固地区对付外来盗猎者很无奈,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采用“骚扰战术”,也就是勤加盘查,一旦发现护照到期不予延期。“但我们常常发现,宁夏不给延期,贩卖的外国人又到别的省份去延期,甚至在本人没有离开本地的情况下,护照就延期了。” “护照过期就罚款。”十多年来,马晓波就以这样的方式对外籍收购者进行“骚扰”。当地罚款的数目也不等,西吉一般是罚2000多,“我们也就罚500元。” 马晓波一直记得,1993年,他在一个冰冷肮脏的库房里见到16只即将被运走的猎隼。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那种状态下的隼,“它们黯然、绝望。” 放飞中,这些摆脱盗捕的猎隼翅膀受伤,只能对着天空艰难地踱步,根本飞不起来,“即使飞起来了,还有可能被盗猎者再次捕获。” ■背景 中东富人中的猎鹰传统 对于中东国家的猎鹰文化,陆军深有感触。 陆军是国家林业局全国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曾与沙特等代表团一起在西北各地研究鹰隼。 1997年,国家林业局针对国内猎隼资源的现状和阿拉伯国家驯养猎隼的实际需求,制定了“有限度地出口猎隼,严厉打击走私和盗猎活动”的猎隼资源保护政策。 陆军说,沙特阿拉伯纳伊夫猎隼中心和沙特驻华大使馆对于我国政府给予他们的特殊优待表示十分感激。 “他们相当喜爱隼。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陆军说。 富裕的中东人士往往为了捕捉几只猎隼,派一个代表团来华,其中光花在租越野车的费用往往就有几十万元。这些猎隼通过合法渠道运回该国,通过专业的驯隼人员训练后,供权贵打猎欣赏之用。 捕捉者和驯隼者各司其职。一般的捕捉方式是,车队开车行驶到荒凉的戈壁滩大面积搜寻,见到猎隼后放鸽子。捕捉者在鸽子身上放一个小机关,中了机关的猎隼随鸽子下落,但基本不受伤害。 代表团每天杀一只羊,其中最好的肉要用来喂猎隼。 驯鹰一般是熬,就是几天不喂食,不让鹰睡觉,而代表团专业驯隼者则不同。他们用眼罩蒙上隼的眼睛,然后哼着小调轻轻抚摸隼的羽毛,日复一日。大概两个星期之后,猎隼放出后就可以依指令飞回。 2005年的阿联酋之行更让陆军吃惊。“那里有德国医生主持的猎隼医院,每一个房间里站着一只隼,由一个人专门看护。医院配备了先进的CT设备,可以给猎隼做各种手术。” 此外,还有英国人主持的猎隼研究所,以及专门研究猎隼最喜欢吃的物种———波斑鸨的研究中心,主持者是法国人。 “这三个机构都是政府机构,属于阿联酋环境和野生动物发展署”,陆军说,从捕捉、培养、驯用等整个过程可以看出,鹰猎文化对中东国家的影响根深蒂固,甚至有的国家国徽里都站着鹰隼。 法律层面上,而现在中东国家的鹰猎传统也在发生着某种程度的改变。巴基斯坦文化参赞默罕默德·伊夫迪哈·拉加11月14日上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巴基斯坦明令禁止盗捕猎隼,保护力度很大。现在也只有少量猎隼可通过合法执照捕猎。 本报记者 朝格图 摄影/本报记者 倪华初 (欢迎读者提供新闻线索:hexinbaodao@vip.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