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反对被列入宗教“特别关注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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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5:13 新京报 | |||||||||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要求美尊重事实,停止干涉中国内政 本报讯(记者 徐春柳)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国将中国列入国际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家”名单答记者问时表示,美方属干涉别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有记者问及近日美国国务院有关官员宣称将中国等8国列入2006年度国际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家”名单。对此,姜瑜表示,美方有关行径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粗暴干涉别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姜瑜说,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中国各民族、各地区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人民对此最有发言权。 “我们要求美方尊重事实,停止利用宗教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多做有利于促进中美相互了解的事,而不是相反。”姜瑜说。 自1999年以来,美国国务院每年都在保护宗教自由问题上将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