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传国状告方舟子案昨二审 胜败双方各执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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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报道:轰动学术界的肖传国状告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案(楚天金报曾多次报道),7月底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打假斗士”方舟子败诉。然而,因原、被告对此判决均不服提出上诉,该案昨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据了解,7月底,江汉区法院一审认为,方舟子在《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一文中,谈及肖传国的内容基本失实,且多次使用带贬意的词语,构成对肖传国的名誉权侵害,
对此判决,肖传国认为,赔偿金额太低,不足以惩治所谓的“学术斗士”,更难以弥补自己所受精神损害,遂提起上诉。 而方舟子的代理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有误,方舟子的文章不对肖传国构成名誉侵害,也提起了上诉。 在昨日的庭审中,肖传国专门出示了大量新证据,包括纽约大学学院院长的证明,并通过纽约市、州的几级公证等;方舟子依然没有出庭,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针对肖传国的身份、“肖氏反射弧”等5个方面,进行了长达1个多小时的“论述”,仍坚持并没有任何侵权,文中对肖传国的描述都有依据,并称肖传国的新证据涉嫌伪证。 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