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百姓利益才有“和谐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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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51 扬子晚报 | |||||||||
当前,在城市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工作已成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难”,仪征市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体现出的以人为本的理念给人以启示。 创新公共政策维护百姓切身利益。拆迁安置政策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也有一定的时效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群众无法左右的外力面前,他们的利益明明受损了,甚至出现了居无定所的现象,政府部门要勇于站出来,面对困难根据本地实际,创新思维着力纾解民困
不与民争利惠至百姓。在城市拆迁安置中,政府、部门以及群众都是利益的攸关者,当这种利益相互之间有冲突时,要舍得把政府和部门的利益让给群众,保护被拆迁户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失,决不能与民争利,毕竟我们的城建是民心工程,本来就是给群众造福的。 像任何现在已做得和谐的工作一样,拆迁安置理念上应有大的转变,只有心中真正有百姓,有他们的利益,创造途径表达了他们的利益诉求,才会有和谐拆迁、和谐城建。樊万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