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出境手续可在本地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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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59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李静 姚霖婕)经国务院授权,襄樊市获得一定外事审批权。昨日上午,市政府在南湖宾馆举行外事审批权授权仪式。至此,该市成为全省继黄石、宜昌、十堰之后第四个享有外事审批权的地级市。 该市出台规定要求,今后,与因公出国出境任务没有直接关系,不主管有关业务的党政机关干部,不能借故出国出境考察。可由级别低的人员完成的任务,不能派较高级别的
该规定对于出访团成员也有明确规定,团组人数原则上为6至8人;经贸和科技团组确因任务需要,团组人数可以控制在10人以内;文化、体育等团组执行演出、比赛任务的,按工作需要报批。 出访国家原则上为2个,确因任务需要不能超过3个。出访1国,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不超过12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