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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事主矢口否认 零口供刑拘肇事逃逸嫌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0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摩托车主撞伤他人后逃逸,天门市警方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16日,以“零口供”的形式将其刑事拘留。

  11月6日中午11时50分许,该市接官路第四机床厂门口发生一起车祸,一何姓老者被摩托车撞倒被送医院抢救,而肇事车主驾车逃离了现场。接到报案后,民警潘国强和张同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调查走访围观群众和知情人。通过近6个小时的工作,民警获
取了第一手材料。根据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和现场调查,警方锁定肇事车为一辆牌号为鄂R83×××的两轮摩托车,经查档案,得知车主是麻洋镇的刘某,但当民警连夜赶到麻洋镇找到刘某时,刘矢口否认,案件陷入僵局。

  为将此案查得水落石出,交警支队组建专班反复勘查了现场,又做了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获取了电话录音、电话记录等有关资料,同时组织有关证人对刘某本人及车辆依法进行了辨认。在掌握了大量确凿证据后,民警又一次跟刘某正面接触,但狡猾的刘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拒不认账。虽然如此,警方仍将刘某于11月16日刑事拘留。(徐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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