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北京公交江苏男子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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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05 扬子晚报 | |||||||||
2005年12月,江苏宝应县来京男子刘美祥手举两把自制手枪,将北京一辆14路公交车劫持。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昨天上午9时,34岁的刘美祥被法警带上西城法院第三法庭接受宣判。在众多媒体的一片闪光灯中,刘美祥在审判区内站得笔直。“被告人刘美祥,本人今天代表西城法院对你进行宣判。”法官随后开始宣读了长达11页的判决书。刘美祥连忙点头说道:“谢谢审判长
当法官读完判决后,一直表现较为平静的刘美祥突然激动起来,大声叫嚷:“我的问题怎么解决?”当法警带他出法庭时,刘美祥仍在连声质问法官,并与法警发生推搡行为。 最后,法警和保安将刘美祥带出法庭。(据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