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仨产品偷蔫印上“卫生部” 恒久生物保健品公司被罚8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2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靖)11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厅了解到,两家公司因违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受到罚款处理。 一起案件是沈阳恒久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而生产经营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案。调查认定,该公司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而生产经营
另一起案件是沈阳红强洗涤化妆用品公司海红分公司销售违法化妆品案。调查认定沈阳红强洗涤化妆用品公司海红分公司经销的德国独资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妮维雅R美白控油日霜18、妮维雅R美白修颜日霜30,无卫生部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并在小包装说明书宣传祛斑功能。针对上述违法事实,省卫生厅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4101元及二倍违法所得68202元人民币的罚款,监督销毁不合格化妆品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