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理涉农行政事业收费明确多项价格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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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2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实习生姚丹)年底前,辽宁省将清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将按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11月20日,辽宁省政府发布通知,明确多项涉农价格管理。 年内中小学电价改民用
通知提出,辽宁将推进城乡用电同价,进一步降低农村电价。今年底前,将把农村中小学用电价格,由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改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政府补贴线路客运价格从低 政府实行客运补贴的线路,客运价格将从低制定。各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对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要降一型征收通行费。对农民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拖拉机和农用三轮车,减半征收路桥通行费,免收公路运输管理费。 降低农村本地网电信资费 省有关部门将指导电信企业出台适合农民需要的电信服务内容和资费收费办法,逐步降低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 农村包括县城有线电视收费不得高于所属城市的收费标准。而地方政府予以固定资金补助的,收费标准应从低制定。卖自家农产品免收市场管理费 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免收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了国家规定,免交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注册登记费。 农村义务教育生免杂费 省政府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学生杂费,免除贫困家庭学生课本费,对困难家庭住宿生实行生活补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停止收取服务性收费。严格限制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并力争逐年有所降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享受与城镇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不得收取借读费。殡葬收费给丧属列清单 殡葬部门的接尸费、尸体保存费、火化费、告别厅租用费和骨灰盒寄存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和主要丧葬用品经销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公示后收费。殡葬部门实施上述服务要向丧属提供服务清单。 省政府通知特别提醒,农民可以通过拨打“12358”,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