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000万主任获刑16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26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今年8月,刘忠跃因贷款诈骗2425万元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11月16日,向其发放贷款的南京市某信用联社营业部主任吴某,被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6年,此外,经手放贷的信用联社女职员陈某被判缓刑。 据检方指控,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吴某违法放贷、挪用资金逾2000万,女职员陈某经手多笔放贷。庭审时,吴某和陈某均不承认自己有罪。吴某称,“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法院审理后,认定吴某违法发放贷款人民币1475万元,挪用资金人民币670万元;陈某违法发放贷款人民币2100万元。 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6年、罚金10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半、罚金5万元。 作者:余言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