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政务两区行使城管处罚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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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55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刘莉胡少殊武鹏)昨天,合肥市城管执法局分别与新站区城管执法分局、政务文化新区城管执法处签订委托行政处罚协议。新站、政务两区将在其辖区范围内,以合肥市城管执法局的名义,集中行使合肥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委托期限自今年11月20日至2007年12月31日。据悉,合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此前已分别与合肥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签订了《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委托书》。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去年10月31日正式成立,当年12月1日开始,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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