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公交罪犯大闹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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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30 辽沈晚报 | |||||||||
去年12月29日,江苏来京男子刘美祥为制造事端解决个人问题,手举两把自制手枪将北京一辆14路公交车劫持,当警民合力将其制服时,刘美祥开了枪。 昨日上午,这起曾轰动一时的“府右街劫持公交车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刘美祥构成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听到判决后,刘美祥突然反抗着叫道:“我不服判决,我的问题怎么办!”当法警带他出法庭时,刘美祥仍在连声质问法官,并与法警发生推搡行为。最后,两名法警和两名保安前来紧急支援才将刘美祥带出法庭。 按照刘美祥的说法,他曾因在外地开黑车没交养路费被交通部门查扣了车辆,此后他带着匕首威胁去要车结果被拘留,为了这件事他上访又被拘留。想不开的刘美祥准备到北京制造点影响。带着自制的枪和炸弹,刘美祥沿铁路线步行一个多月走到北京。去年12月29日,刘美祥带着两把自制枪登上14路公交车,将载有3名司售人员和18名乘客的公交车劫持,制造了震动京城的持枪劫车大案。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名便衣借机与司机一起将刘美祥制服,在这期间,刘曾开枪拒捕。经鉴定,刘美祥携带的为自制手枪,可正常击发,对人体有很大杀伤力。 被抓后,刘美祥想起了自己埋藏的炸弹:“我不让它炸到其他人。”在刘美祥的指认下,民警很快在永定门京山铁路旁的一个被土、树叶填埋的土坑里找到了刘美祥的炸弹。这一情节被法官认定属于自首。 据《北京晚报》 《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