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高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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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山东省建设厅20日宣布,从12月1日起将依法提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如实行产权调换,则通过新旧房屋双向评估找补结构和差价后,实行以旧换新。这不等同于简单的、不找差价的“拆一还一”。
(观宇/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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