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确定规划环评时间表 近期重点完成7个专项规划环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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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33 中国环境报 | |||||||||
杨涛利 本报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省区之一。新疆自治区政府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优势资源转换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新型工业化健康发展
新疆党委常委、新疆副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会上要求,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新疆的实际,加大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力度;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部署,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加快试点工作的步伐。 新疆环保局局长牛晓萍宣读了正式出台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制定了今后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及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分工。“方案”规定,从现在起,新疆将在石油石化、煤电煤化工、矿产资源、交通、水利以及城市建设6个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近期要重点完成伊犁伊宁矿区总体规划、伊犁河流域综合规划、额尔齐斯河流域综合规划、准东煤田中部矿区总体规划等7个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审查工作。“方案”还规定,今年11月20日前,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并开始拟定工作计划、编制大纲;截至2007年10月底前,根据国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环保总局和新疆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据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洪波介绍,以前新疆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其实施对象仅限于单个项目,而对政府和各部门各类规划没有约束。单个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一般是局部的,而政府一些政策和规划对环境的影响范围更广、历时更长,有些政策或规划一旦失误,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灾害难以估量或难以挽回。现在通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规划进行科学分析、评价,把区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与全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有机结合,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可以避免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新疆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进行规划环评工作的尝试,结合本区典型的内陆干旱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先后完成了叶尔羌河、额尔齐斯河、喀拉喀什河中游河段等流域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新疆水利厅有关领导介绍,截至目前,新疆流域规划环评工作在艰难中探索前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除流域规划编制经费严重不足外,新疆对河流本身生态需求和生态功能缺乏基础性研究,无法做到对流域生态完整性、河道生态需水以及水生生态保护等现阶段敏感生态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对于流域规划环评来说,新疆基础资料相对较少,仅有的一些基础资料又分属农、林、水利等多个部门,资料的条块分割使得资料的获取相对比较困难,加之新疆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监测工作开展较晚,尤其是对于一些重要河流的源流和支流的监测工作开展得不够。这些问题都变成了影响和制约新疆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瓶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