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6日下午,北海海事法院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进行了一次理论学习,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内容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对该院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提出了要求。
会上,大家紧紧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侧面谈了学习体会,发言踊
跃,气氛热烈,学习效果良好。廖少昆院长在发言后代表院党组对今后该院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精心组织,抓好学习。各部门、各党小组要订出学习计划,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一个一个专题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注意结合工作实际,解决思想问题,力求实效,以达到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二是要明确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端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观念,把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思想统一变为自觉的行动。三是找准着力点,把六中全会精神实实在在贯彻到具体行动中。六中全会精神内容十分丰富,要结合海事法院工作实际深入落实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好当事人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加强司法救助等等,从而全面推动海事审判工作向前发展。四是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和谐环境建设,努力创建“和谐型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的管理,增进团结,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心情舒畅、奋发向上的良好院风;加强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丰富干警的精神生活;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高尚文明的道德风尚;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和环境美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增强全院同志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家园。
(北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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