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人被授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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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田雨)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暨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20日在北京举行。 自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2006年8月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后,共收到有效选票1200余万张。
根据投票情况,授予张彦军等10人(含团体)“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5万元。授予高永成等38人(含团体)“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追授秦占丰等9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3万元。授予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等13个单位“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牌和证书。授予马五一等61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牌和证书。 陕西省镇坪县顺达汽车修理厂工人郭宏林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原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平林被追授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陕西省宝鸡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甘世杰,陕西省咸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力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