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为内蒙古贫困家庭撑起了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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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1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11月21日消息(记者文伟) 内蒙古全力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着力提高城乡生活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确保了城镇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和谐内蒙古建设。 内蒙古城镇低保享受者已从十年前的3000多人覆盖到目前的70万人左右,今年初,自治区政府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区贫困农牧民也有了一
内蒙古还陆续展开了各项相关的专项救助制度,从2004年开始,为解决城市困难群众取暖难问题,全区各地每年为特困低保家庭每户发放200-400元的取暖补助费,保证了低保对象温暖过冬。从2005年开始,全面实施了农村牧区医疗救助制度,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7714.4万元,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地区的23万多困难群众代缴了合作医疗的个人参合费,对19万多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同年,在全区32个旗县(市、区)开展的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共救助37440人,发放救助资金964.58万元。 为了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去年全区还筹集救助资金2149.9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36791人,其中纳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范围并实行长期救助23083人,确保了贫困家庭中考上大学的孩子都能按时入学和安心就读。 此外,全区各地建起的各种扶贫济困的“爱心超市”、“低保超市”,以及与城镇对接的农村社会救助保障网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也在助推着和谐内蒙古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