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山西非法小煤矿问题十分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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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30 汉网 | |||||||||||||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督查组,在太原市与山西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就此次督查情况交换意见。 11月13日至20日督查组先后对太原、吕梁、临汾、长治、晋中、阳泉6市和所辖的9个县(市、区)的22个煤矿进行了督查。督查期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还率有关人员指导、协调了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并组织事故
督查组认为,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办发82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专题研究部署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了全省煤矿整顿关闭第二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县(区)对整顿关闭工作传达部署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大量小煤矿证照过期,非法生产问题十分严重;民用爆炸物品监管、生产能力核定及基建项目监管存在严重漏洞,一些地区煤矿供电存在重大隐患;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薄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许多地区和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冲动强烈,潜在着产能过剩的情况。 对此,赵铁锤对山西省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82号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二是要落实行政许可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活动;三是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尽快研究保障供电安全的措施;四是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五是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煤矿建设规划。在资源整合和改扩建过程中要合理确定保留的矿井数量和生产能力,防止产能过剩。 山西省副省长靳善忠表示:山西省将严格按照督查组提出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煤矿关闭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及山西省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