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敲定城建拆除违法建筑将不再给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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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37 云网 | |||||||||
昨日,昆明市规划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向媒体通报了昆明市上半年拆临拆违情况,并宣布,今后昆明市在拆除违法建筑时一律不给补偿。 据了解,昆明的拆临拆违第一期工作到今年6月圆满结束,共拆除建筑面积117512.5平方米,建筑绿地面积89695.5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昆明市规划局又正式拟订了今后两年半内需要整治道路的实施方案。按计划,自今年6月15日开始至2008年12月31日,以二环路以
具体整治内容:至下月31日,主要对上半年一期工作进行收尾。第二期的工作将对通往重要景区公园的景观性道路及重要片区实施整治,包括40条道路及拆除面积为20万平方米的建筑。第三期工作从明年1月1日起到明年12月31日止,将主要对二环路内30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剩余路段部分、关上中心区及其他道路进行整治,包括36条道路,预计拆除建筑面积为55万平方米。第四期工作从后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将对前三期整治的剩余道路、支路进行整治,包括19条道路,预计拆除建筑面积达43万平方米。 据透露,到本月11月30日前,昆明市规划局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将完成第二期“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综合整治方案,规划局监察大队将完成第二期所有道路的调查、取证、定性及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等项工作。目前,规划局已完成对金碧路、一环路、建设路、滇池路、北京路、翠湖片区、莲花池片区等道路和片区的调查取证工作,核定违法建设单位及个人共391家,违法建筑面积182808平方米,并已分批予以公告;金碧路、一环路、建设路等大部分道路“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完成,剩余部分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之中。 张帜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