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出新招举报“老赖”藏匿财产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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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59 黑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两级法院20日开始实行悬赏执行制度,对于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类型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支付,奖金数量由申请执行人确定,最高可达举报财产变现所得的一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推出悬赏执行制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助于及时发现赖债人恶意隐匿的财产,加快法院判决的执行。
他还表示,有关举报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后,法院将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者将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者则将依法采取刑事处罚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