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收费”提高1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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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59 黑龙江日报 | |||||||||
中新 本报综合报道《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
国土资源部20日发布,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一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并按照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征收;二是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额缴入省级国库;三是主要参照基本农田面积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