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赣苏浙皖沪五地食用农产品互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2:08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夏岚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江西、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四省一市共同签署了《苏浙沪皖赣食用农产品 互认协议》。协议规定,从即日起,五省市食用农产品将统一市场准入要求,实行产品互认、互通、互监。

  按协议,凡经省级以上有关认证机构认定,并按规定加贴相应标志的粮油、蔬菜、干鲜果品、畜禽肉、蛋、奶、茶叶 、水产品及土特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赣苏浙沪皖在产品互
通方面给予本地相应农产品同等待遇等。此外,五省市还将建立食用 农产品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统一的监管信息和标准信息发布平台。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