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党产公投”被定合法 国民党将提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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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3:5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径行代替“公投审议委员会”,认定民进党提出的“追讨不当党产”的“公民投票提案”为“合法”,国民党“立院”党团今天上午痛批“诉愿会”不顾程序正义,明显“违法”,国民党绝不接受,将在最快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据报道,“不当党产公投”由民进党主席游锡堃于今年9月4日向台当局“行政院”
今天上午,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表示,“公投法”已施行两年多,但陈水扁一直未任命“公投审议委员”;“不当党产公投提案”向“行政院”提出1个月才函送“中选会”处理,真正行政怠惰的是民进党,不是“公审会”。 蔡锦隆说,“诉愿会”是处理民众不服行政裁定救济事宜,但“公投会”还没有决定不当党产“公投”可否,“诉愿会”竟可接受“公投会”行政怠惰理由受理诉愿,代为决定合于规定;国民党“立院”党团对执政党只为清算斗争、选举操作,视“法律规范”及程序正义如无物,“形同独裁政府”,呼吁民众睁大眼睛看谁在破坏民主法治。 国民党籍“立委”雷倩出示一张公文表示,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早在11月17日已经决定,认定“不当党产公投提案”合于规定,“诉愿会”的决定书不过是“违法打假球护航”。 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对此表示,“诉愿会”为合议制,委员都是学者专家,他尊重“诉愿会”的决定;但对于诉愿内容,他并不清楚。(赵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