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8年来共捐款6800万新台币 称以后会"沾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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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5:42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9月6日下午,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台北举行记者会表示,尽速推动包括“政党法”在内的“阳光四法”,是台湾岛内反贪的当务之急。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
中新网11月21日电 马英九就任台北市长八年来总共捐出约68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个人捐款作公益,他今天(21日)上午表示,相关捐款数据已整理完成,会在适当时间对外公开说明。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马英九6800万元个人捐款中,包括最近捐出与半数“特别费”等值的个人捐款1500万元,以及先前陆续捐出5300万元(包括两次市长竞选补助款4700余万元,成立“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及“财团法人敦安社会福利基金会”)。另将担任“国大代表”的薪资所得也以个人名义捐给联合劝募、政大指南法学基金会、“国际法学会”各100万元,及认养岛内外贫穷儿童七、八位。 检方有人透露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入帐后“只进不出”,马英九说:“这不是事实”,但他尊重检调查案,他说,入帐的“特别费”他当然有用,而且用得很多。他强调,一切要回归制度面,奉公守法、遵守制度的人,应该获得“信赖的保障”。 马英九再次解释他昨天说的 “如果我有问题,‘四大天王’都有问题”表示,他主要是希望大家以同一标准来处理“特别费”问题,他是按“行政院”规定把“特别费”汇入账户,不论是领取现金或支票,其实都是进入私人口袋,他说,“不能说,我进入账户就是贪污,其它人就不是”。 马英九因一贯坚守清廉形象而有“不沾锅”之称。至于有“立委”希望他沾锅,马英九说,他以后会“沾锅”,但是多抽时间与“立委”喝两杯,大家聚聚,喝喝小酒是可以的,但贪渎或其它不好的事,他不会沾。他要打造国民党是正派清廉的政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