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手段下 小区业主进入物业公司统治时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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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6: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断水、断电和暴力威胁三大武器屡试不爽!《中国青年报》今天载文指出小区业主进入物业公司统治时代 北京今天消息 北京电视台的记者李媛媛,在《新青年-权衡》上发表数万字长篇报道《北京物业“暴力”真相调查》,读后让不少人心情十分压抑。今天出版的《中国青年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中国城市居民,现在进入了一个由物业公司统治、有些地方甚至是暴
笔者提到,去年她买了一家房产公司的房子,到交房的时候,房产公司强迫业主接受他们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入住近一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业主委员会,公司没有一个保安,近来只有两个70多岁的老人看门。小区没有一片绿叶,连围墙栅栏也是破砖暂时垒成的,小偷常潜入作案,自行车被盗是家常便饭。院子的一个角落,一直是民工和外来司机的厕所,臭气熏天秽迹斑斑。拿这些问题去问物业公司,总是一问三不知,推说找他们的老总,而老总又神出鬼没难觅踪影。可这样的公司,恐怕连资质也没有,居然得到物价局的批文。文件说,经过物价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符合标准,每平方米收取1.3元物业费,其中包括绿化费、保安费。天知道物价局是如何现场查看、怎么计算的。 房屋入住后,直至今年8月还没有开通电梯。物业公司要求按照一半即0.65元交纳物业费,而按照规定,没有电梯的物业费,二级服务才是0.5元。业主要是对这种无理收费有异议,就被停止供电。这几天正遭遇着要么交费要么断电的物业威胁。 在物业公司统治下艰难求生的人们,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从李媛媛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居民们为了自己的权益进行了努力抗争,可结果是什么?说理,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打官司,法官大声训斥业主,刁难业主,法律天平超常地向物业公司倾斜,法院动辄拘留业主,却不去拘留严重侵害业主利益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而向政府投诉,也是胜算很小;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有的街道办事处居然提出只有共产党员,才有资格担任业主委员会领导职务等要求。这等情况下,业主面对的是开发商动辄暴力相向的处境。北京如此,连财力丰厚、影响颇大的朱明瑛这样的名人,都没有办法赢得公正,何况其他地方、其他小老百姓。 有人说,物业公司手上有三大武器———断水、断电和暴力威胁。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这三种手段都是非法的。但是,这几种手段他们却屡试不爽地随意使用。法律规定空白太多,不能有效保护业主的利益,某些公共部门被有财力有人力有物力的物业公司操纵,这就是业主被物业公司统治的现实。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