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局打击商业贿赂破获一批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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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7:16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11月21日消息(记者岳旭辉)山西省工商局系统连续重拳出击,对商业贿赂违法行为进行打击,连续破获一批涉嫌商业贿赂案件,并向媒体予以通报。 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经三个月的调查取证,对查获的大同市铁路列车段下属公司商业贿赂案作出处罚。经查,当事人利用铁路部门垄断经营的优势,向在列车上销售产品的厂家、厂商收取所谓的“市场占有费”、“买断专营费”。至查获时累计向厂商收费6000元
神池县工商局查获一起涉嫌商业贿赂的非法销售教材、教辅书案。经查,神池县新华书店从2003年至今,为扩大销路获取更大利润,向各学校发行教材、教辅书过程中,给予销售人员5%和10%的“折扣与折让款”,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商业贿赂行为。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收缴罚没款13000元。 沁源县工商局历时两个月调查取证,认定北京某药厂业务员曾某在药品购销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贿赂某医药单位主要成员推销药品的行为,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商业贿赂,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曾某做出罚款30000元处罚,对医药单位做出了罚款100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4000元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