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4人遇难的云南巧家特大车祸责任者遭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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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20: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11月21日电(记者杨跃萍)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1日向社会通报,致24人死亡、失踪的云南巧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已查明,事故责任已分清,相关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将受到相应处理。 8月9日,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巧家分公司一辆宇通牌客车,加班运送重庆工商学校新招学生由昭通市巧家县城出发驶往昭通市昭阳区,此车核载35人,实载35人,其中31
经调查,此次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车速过快和驾驶员疲劳驾驶。间接原因涉及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巧家分公司对驾驶员的准入把关、安全管理等工作不到位;据查,重庆工商学校和昭通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委派人员到巧家县招生均有合法手续,但两校及教育管理部门对具体招生情况失察,没有从源头上起到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县交通管理部门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集体外出报告制度中忽视了“属地管理”原则。此外,巧家县公路等级低、路况差是重要的客观原因。 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及相关法律规章,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于日前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此次事故驾驶员刘开福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及其巧家分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和10万元罚款;对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及其巧家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4人分别给予撤职、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并处以1-1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巧家县交通局局长、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巧家县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县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责成巧家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批评;责成昭通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检查;责成教育主管部门对内部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