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查明将处理有关责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20: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顾瑞珍 刘晓莉)环保总局、监察部21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甘肃省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重大环境事件处理进展情况。该事件目前已查明,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据介绍,截至目前,在甘肃省徽县水阳乡血铅超标事件中,甘肃省卫生部门共筛查血样并送权威机构检测2652份(人)。经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排查,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在甘肃省有关部门调查的基础上,监察部和环保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对企业违法情况和有关责任人的认定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了梳理。 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自1996年建成到2004年间,不遵守政府关于淘汰落后工艺的命令,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生产规模,长期超标排污,导致事件发生。同时查明,原陇南地区环保局在项目审批、“三同时”验收方面存在问题;原陇南地区行署、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和徽县政府、产业政策主管部门都没有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线;徽县政府还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调查组向甘肃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调查情况。下一步,监察机关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