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突“脱缰”要了两条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2:20 新闻晚报 | |||||||||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挂车脱钩,穿过绿化隔离带,撞上对面开来的货车,司机、乘坐人双双死亡。更让受害人家属心寒的是,这辆肇事大货车所属的单位,早在1998年就已经不存在了。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 悲剧发生在今年8月4日上午10:54,外环线华夏路出口附近,来往车辆如往常一样川流不息,突然,一截多轮拖车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大货车身上脱开来,由于惯性作用,
肇事大货车是一辆改装车,登记为重型平板货车,可肇事时,它已经被私自改装成一辆拖挂全挂车。据当时事故的目击者称,这辆车的拖车有很多轮子,体形庞大。有关知情人表示,这辆车后面挂的半截拖车,是在修理厂里私下做的,拖车和车头之间用三角拖架和插销相连,这种拖挂方式完全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除了擅自改装,与登记不符,警方还检查发现,这辆车的制动性能也不符合安全要求。可就是这样一辆大货车,有年检,有行驶证,看起来手续齐备。 在车管所的登记资料上,这辆车的所有人登记为某公司。当受害者家属去该公司登记的地址查询时,人家告诉他们,这家公司1998年就已经不存在了。而且车管所的登记资料显示,挂在这家已不存在的单位下面的,还有另外57辆车。 由于大货车行驶证上登记的公司已不存在,被害人家属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将押后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大货车与机动车登记的结构不符、制动也不符合安全要求,致使拖车脱离,造成两人死亡,该大货车驾驶员触犯了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货车驾驶员的代理律师答辩称,被告今年春节才受雇驾驶这辆货车,而改装行为发生在他开始驾车之前,因此驾驶员的主观恶性不大。再加上他救人报警,有自首情节,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