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案 台"审计部"不排除再赴"府"查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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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22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审计部”查核“总统府”2005年度“国务机要费”时,有高达2407万元“总统府”以机密为由未提供查核。经“审计部”去函要求说明,“总统府”日前函覆,但据了解,“府方”并没有提供原始支出凭据,很多部分说明也不够明确,“审计部”不排除再度前往“总统府”查帐。 据报道,“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李南阳昨日响应说,就他向会计处了解,“总
“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则在“立法院”答询称,以惯例来看,“国务机要费”部分经费视同特别费处理,其中机密费部分是以领据结报,款项汇到专户控管支出,好像特别费的一半以领据结报,同样是汇到到“首长”专户。 据悉,许璋瑶此一说法明显和“审计部”不同。“审计部”依据“‘国务机要费’支出程序作业规定”,内容提及,“国务机要费”的原始凭证要依“会计法”由专人保管,涉及机密费部分,由“总统”秘书室指派专人比照办理。因此,“审计部”强调,这笔经费若要核销,“全部都要单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