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钻石吊坠美容院丢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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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0: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2月20日讯一市民到美容院美容期间将价值近万元的钻石吊坠丢失,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矛盾,消协对此表示,主要责任界定还需看相关细节。 12月3日下午1点多,市民韩女士到泺源大街上一家圣梦女子美容院做面膜。之前服务员将韩女士脖子上的项链摘了下来,让她放到随身携带的包里保管。但是韩女士感觉这样不安全,就缠在了自己手腕上。其间,在另外一名美容师的再三建议下,韩女士又加了一项
第二天,韩女士以项链被盗为由向派出所报了案。经过调查,民警建议双方自己协商赔偿问题,但是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20日下午,韩女士来到本报接待室。她告诉记者,自己的项链上有个价值9483元的钻石吊坠,整条项链总价值9981元。随后她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购物发票。美容院的赵院长告诉记者,美容院已经答应赔偿韩女士2600元的美容卡和价值600元的美容产品,但是对方不同意,“再说,我们也无法证明韩女士丢的项链真值9000多元”。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的冯主任告诉记者,此类问题如同去饭店吃饭丢包一样,如果服务员提醒过你保管贵重物品,那么饭店的责任就相对轻些。美容院开始让韩女士妥善保管项链,但在美容期间在美容师的建议下韩女士又加了一项服务,项链在此期间丢失双方都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记者 杨传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