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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造出万张假票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0: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2月20日讯一男子与外甥大肆伪造并贩卖各类有价票据,形成了“产销一条龙”式的家庭作坊,从中非法牟取暴利2万余元。19日,天桥警方一举摧毁了这个造假窝点,缴获造假设备及各类伪造票据一万余张。

  19日中午,天桥公安分局宝华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正在某小区内贩卖伪造票据。民警立即赶到该小区,将正在贩卖伪造票据的犯罪嫌疑人郑某(长清人)及购买伪造
票据的违法嫌疑人王某、童某抓获,并当场缴获伪造车票65张。

  经审讯,郑某对其贩卖伪造车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以5元/张的价格将65张面值30元-80元不等的伪造车票,贩卖给王某和童某,而每张成本仅为1元,而他却从中牟取了4元的暴利。为了查清伪造车票的来历,从而一举摧毁造假窝点,民警进一步加大了审讯力度。最终,郑某供述了伙同外甥张某在暂住处大肆伪造各类票据并贩卖的犯罪事实。

  随后,民警根据郑某的供述,立即来到其暂住处,抓获了正在伪造有价票据的张某,当场缴获尚未完工的伪造票据“半成品”一万余张,同时还缴获伪造票据用的微机、打印机各一台及各类假公章70余枚。

  经审讯,两人交代了他们“产销一条龙”式的犯罪过程:首先要联系“客户”,随后根据“客户”的需要在暂住处利用微机、打印机及假公章伪造有价票据,最后与“客户”见面进行交易。另据二人交代,他们已经采用这种方式伪造并贩卖定额发票、普通发票、车票等各类有价票据5千余张,非法牟利2万余元。

  目前,郑某、张某因涉嫌伪造票据已被天桥警方刑事拘留,而购买伪造车票的王某、童某则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此外,因将房屋出租给郑某、张某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房主被天桥警方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王 兵 李 哲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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