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队长“胃口”不小 大肆贪污公款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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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宿州电12月19日,原宿州市墉桥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大队长颜某贪污案在宿州市墉桥区法院审理。 宿州市墉桥区检察院公诉书称,1998年7月,颜某从宿州市中联运输公司(原宿州市交通局下属单位)调入宿州市交通局(现墉桥区交通局)稽查大队,同时兼任中联运输公司经理。从1999年1月至2003年5月,在其工资关系已转入宿州市交通局的情况下,颜某仍利用
1999年2月9日,颜某以原宿州市交通局稽查大队的名义向该交通局递交申请生活补助报告,并从交通局财务股领取补助款14680元。次日交给该稽查大队会计丁某,让其给职工发放生活补助。1999年5月12日,丁某持发放生活补助的相关单据在局财务股报销该笔费用,并将报销后的14680元交给颜某。该款被颜某侵吞。 2000年,颜某利用其担任原宿州市交通局稽查队队长,同宿州市万达小汽车修理厂结算修理费时,从该修理厂虚开修车发票26925元,在交通局财务股报销,被其个人侵吞。 2002年9月27日,颜某利用其担任宿州市墉桥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大队长职务的便利,虚构借款用途,以打借条的形式从该局行政执法大队会计处骗取公款10000元,在交通局纪检及检察机关多次催还的情况下隐瞒公款去处,拒不归还。 该案未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李菁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