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政服务合同明年起推行 计时工不适用示范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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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1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保姆因故意或者过失给雇主造成重大损失,其所在的家政服务公司应承担责任。节假日安排保姆加班除了要支付补助外,还必须安排补休。经多次修改后,市工商局昨天正式公布了《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从明年起正式推行。 记者注意到,这一示范文本对保姆因故意或过失给雇主造成重大损失、保姆节假日加班、保姆的正当权益保障、住房条件等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作出了要约性规定。
计时工不适用示范文本 按照官方解释,这次发布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只适用于家政公司向消费者指定场所派遣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员并提供全日制家政服务的活动,计时工以及中介式的家政服务活动不适用这个示范文本。 昨天,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除纸质印刷版合同外,消费者还可以登录“北京工商”(www.baic.gov.cn)网站下载电子版合同使用。 服务合同修改10个方面 经过比对,记者发现修改主要集中于“保姆不得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加班工资”、“保姆过失造成损失”等10个方面。 比如,征求意见稿规定“雇主应尊重保姆的人格……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正式文本则规定“雇主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相比之下,这一修改更加符合部分只有一居室的单身老年男性但又必须有保姆照料的实际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