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建立导游薪酬制度 零团费旅游团将消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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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35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叶静 通讯员梁迅 晋峰 正军) 以后零团费的旅行团将在广州市场上消失。记者从广州市旅游局获悉,由于目前市场上不少零团费旅游团的导游没有底薪,造成导游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严重地影响了广州旅游市场的声誉和形象。广州市副市长王晓玲昨日表示,广州将建立以“基本工资+导游服务费+带团补贴”的导游薪酬制度,提高广州旅游市场的整体素质。
导游收入低搅乱旅游市场 部分旅行社为控制成本不断减少导游的固定收入,不但导游出团没有薪酬,甚至还要求导游出团交人头费,将经营成本转嫁到导游身上,导游便不得不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来获取更高的提成,导致服务质量严重下降。目前广州的部门旅行社现行导游的薪酬,通常是“出团费+差费”。在旅行社有“编制”的导游,每月出团费从200到800元;而绝大部分“兼职”导游,除了提成之外别无其他。出团费加上出团时按天数计算的差费,“编制”导游月收入平均也只有2500元。兼职导游的薪酬就更低了,所以强迫游客购物,似乎又成了情有可原的事情。 旅行社须发导游服务费 王晓玲昨日在市旅游局指出:要建立以“基本工资”和“导游服务费”为主体,“带团补贴”为补充的导游薪酬制度。旅行社在对外进行线路和导游服务报价时必须包含“导游服务费”,该笔费用是导游收入的基本保障。旅行社要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与专职导游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和补贴,支付专职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办理必要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其基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兼职导游,旅行社、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也应和他们签订劳务协议“聘请”,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兼职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办理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委派导游带团时不得向其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考核不过者将被“摘帽” 王晓玲认为也要研究建立导游执业淘汰机制,通过量化对导游职业技能、专业素质、从业贡献的考核指标,与导游的薪酬挂钩。这意味着广州的高级导游、特级导游、经过政府和行业认定的金牌导游,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铁饭碗”,都需要进行年检,考核不过者将被“摘帽”。 相关新闻 小语种导游严重“缺货” 时报讯 (记者叶静 通讯员梁迅 晋峰 正军) “在全市1万多名持证导游中,社会导游占了65%以上;懂得英语或日语的导游只有5.29%;而其他外语导游更是奇缺,仅占1.07%”,在昨日召开的广州“金牌导游”颁奖大会上,副市长王晓玲直面目前广州导游队伍面临的“窘况”,她透露:现在广州小语种导游严重匮乏,按这样的势态发展,根本无法满足2010年亚运会的需求。目前韩语的导游和游客的比例已经到了1∶3800,也就是说1名韩语导游要服务3800名韩国游客。为此,从明年起,要与院校合作培养外语导游900名,其中小语种导游180名。 又讯 广州首支“金牌导游”昨天正式组建成军。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导游代表大会上,广州市旅游局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广州“金牌导游”评选名单,王璇、邢亮、苏洁等33名导游被授予广州首批“金牌导游员”称号。这标志着历时一年多的广州“金牌导游员”评选活动今天画上圆满句号。 | |||||||||